(开头段)当前,我国正处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。"十四五"规划纲要明确提出"完善社会治理体系"的战略目标,党的二十大报告更将"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"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。面对社会结构深刻变革、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的新形势,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,既是应对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,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。
(第一论点段)党建引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"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。"在基层治理实践中,浙江"枫桥经验"通过建立"党建+网格"工作机制,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矛盾化解效能,实现"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"。北京"街乡吹哨、部门报到"机制通过建立"红色议事厅",将12345热线工单转化为党组织协调事项,2022年累计解决民生问题超120万件。这些实践表明,只有将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,才能确保治理方向不偏、执行有力、效果持久。
(第二论点段)科技赋能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。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正在重塑社会治理格局。杭州"城市大脑"通过整合23个部门数据资源,实现交通信号灯智能配时,使主干道通行效率提升15.8%。深圳"秒批"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,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小时,2022年新增市场主体突破50万户。但技术应用不能止步于"能用",更要追求"好用"。上海"一网通办"平台通过"随申办"小程序集成2000余项服务,用户活跃度达98%,验证了"技术向善"的实践逻辑。这启示我们,数字化转型需要建立"需求导向-技术适配-效果评估"的闭环机制。
(第三论点段)多元共治是激发治理活力的制度保障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是单向输出,而是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过程。成都"社区营造"模式通过引入专业社工、社会组织、居民代表三方力量,在三年内完成32个老旧小区改造,居民参与率达85%。广东"乡贤理事会"机制将宗族文化转化为治理资源,2022年化解土地纠纷1.2万起,调解成功率91%。这些创新印证了"治理有效需多元共治"的规律。但多元共治需要制度支撑,北京推行的"社会力量参与清单"制度,明确32个领域政府购买服务事项,通过"负面清单+信用承诺"机制,有效激发市场活力。
(结尾段)站在新的历史方位,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把握三个辩证关系: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的统一,技术创新与人文关怀的平衡,制度供给与治理能力的协同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:"社会治理要注重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"未来应着力构建"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生态圈",通过完善"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"的责任体系,打造"技术赋能、数据驱动、全民参与"的治理模式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"治已病"的力度和"防未病"的温度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治理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