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光漫过窗棂时,我总会取出那本泛黄的作文本。扉页上歪歪扭扭的"作文"二字,是小学三年级班主任用红笔补上的。那时我总以为写作文不过是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,直到某次在图书馆读到朱自清的《背影》,才惊觉文字竟能让时光凝固成永恒的温度。
写作文最初是件苦差事。记得五年级的秋季作文,我写运动会接力赛,把"交接棒"写成"交挨棒",被语文老师用蓝墨水在错处画了三个惊叹号。午休时我躲在走廊里抹眼泪,却意外发现隔壁班同学把"抹眼泪"写成"抹眼水",更招来老师一顿训斥。这种荒诞的遭遇让我明白,文字世界远比想象中宽容,它允许笨拙的尝试,也接纳成长的痕迹。
真正触动我的是初二那年参加文学社。社长是位总穿灰布衫的老先生,他教我们抄录汪曾祺的《昆明的雨》。当"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"这类句子在稿纸上流淌时,我忽然懂得文字不仅是考试工具,更是心灵的显微镜。老先生把我们的习作贴在教室后墙,每篇都用红笔批注:"此处可添蝉鸣""此处宜改用通感手法"。那些朱砂红的痕迹,像一串串密码,指引着文字生长的方向。
高考前夕的作文训练最是刻骨铭心。模拟考连续三篇议论文均被判"偏题",班主任在讲台上摔了试卷:"你们写的是作文,不是哲学论文!"那天傍晚,我蹲在操场角落,看晚霞将跑道染成琥珀色。忽然想起《诗经》里"蒹葭苍苍"的意境,想起沈从文笔下湘西的边城,想起所有在生活褶皱里闪烁的文字星火。当夜重写《论生活之美》,用十四行诗的韵律铺陈晚霞,用蒙太奇手法拼接四季光影,竟得了年级最高分。
如今站在大学图书馆的落地窗前,我常凝视玻璃上自己的倒影。那些被红笔圈点的作文本早已泛起毛边,但文字的温度始终未变。就像汪曾祺说的:"人间滋味,须用文字酿。"每个标点都是时光的刻度,每段描写都是生命的切片。当我们在键盘上敲下第一个字时,其实是在与百年前的文人隔空击掌——张爱玲在《自己的文章》里写"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蚤子",而今天的我们,依然在寻找缝制华服的银针。
暮色渐浓时,我合上笔记本。作文本里夹着去年深秋捡的银杏叶,金黄的脉络间还留着露水的微光。或许这就是写作的真谛:它让我们在纷繁尘世中打捞永恒,在刹那芳华中见证永恒。当文字穿过岁月长河,那些曾让我们辗转反侧的瞬间,终将化作照亮来路的星火。